黄冈市教育局主要职能
根据《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教育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资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黄政办发[2002]47号文),市教育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教育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规划并起草地方性教育规章草案及实施办法。
(二)编制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指导协调全市教育、教学体制改革。
(三)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拟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办法和方案;监督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外对我市的教育援助、教育贷款。
(四)检查实施全市中等和初等教育各类学校的办学标准、教学基本要求、教学基本文件;指导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组织对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督导评估与复查;开展对中等及中等以下学校的督导评估和检查验收工作。
(五)统筹管理和协调全市普通高等教育,高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社会力量举办的高等教育工作。
(六)规划指导所属学校党建工作和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指导所属学校的综合治理、档案保密工作。
(七)指导全市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推行和实施校长、教师聘任制,归口管理所属学校校(园)长。
(八)主管全市教师工作,组织实施各级各类教师资格证书制度,统筹规划并组织实施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在人事部门指导下负责全市中小(含幼儿园)校(园)长和教师的继续教育工作;会同主管部门做好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
(九)统筹管理全市各类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成人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组织协调招生管理工作;制订高校、中专毕业生就业计划和有关政策,组织实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十)负责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和专业的设置、合并、撤销的组织论证和申报指导工作;负责全市社会力量举办各级各类学校及教育机构的评估、审批和管理工作。
(十一)指导和管理全市教育系统的科学研究工作,负责教育系统信息化建设,组织、协调高、中等职业学校、成人教育学校的科技开发、科研成果转化和教育兴农工作。
(十二)归口管理全市教育系统对外交流与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出国留学人员、来黄留学人员和外国文教专家、教师的有关管理工作,负责有关教育方面的出国(出境)人员的审查工作。
(十三)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编制全市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组织协调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的监督检查;指导和组织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的测试工作。
(十四)指导、协调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后勤、校办产业和勤工俭学以及电化教育、教学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装备工作;指导、管理全市教育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布;承担教育督导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导有关教育学会、协会、基金会的工作;管理所属单位的工作。
(十五)按照分工,做好禁毒的有关工作。
(十六)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友情连接
  • 教育部网站
  • 湖北省教育厅
  • 湖北教育信息网
  • 黄冈市人民政府
  • 黄冈市教育局
  • 黄冈高科瑞
  • 网站地图 | 网站统计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主办:黄冈市教育局 承办:黄冈市教育技术装备办公室(电化教育馆)
    地址:黄冈市赤壁大道83号 邮编:438000 责任部门电话:0713-8811110
    技术支持:黄冈高科瑞传媒技术有限公司 电话:0713-8665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