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全市教师队伍建设的指导管理责任。
组织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资格制度的实施工作;
负责全市教师系列和教学实验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推荐和评审工作;
指导、协调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工作;
负责省特级教师、省级骨干教师和湖北名师的管理及推荐申报工作;
负责市级骨干教师和黄冈名师的评审工作;
统筹规划与指导组织全市普通中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及中小学校长、园长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
参与研究并指导全市高、中等师范院校及有关师资培训基地的建设、改革发展和教育教学管理;
指导全市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全市“三支一扶”支教计划组织实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