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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县市区装备、电教办(科、站)2005
关于对县市区装备、电教办(科、站)2005
年度工作进行考核表彰有关事项的说明
各县市区装备电教办(科、站、馆、中心) :
根据市装备办、市电教馆《关于对县市区装备、电教办(科、站)2005年度工作进行考核表彰的通知》(黄教备电[2005]3号) ,为了客观评价考核各县市区装备、电教办(科、站)2005年度工作,评选先进县市区装备办、先进县市区电教站,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装备工作和电教工作分别进行考核。考核主要依据黄教备电[2005]3号文印发的《考核评估细则》,实行量化评分,自评与市装备办、市电教馆集中考核相结合。
二、各县市区在12月底前进行自评打分,并按黄教备电[2005]3号文印发的自评表逐项填写、评分。自评表和2005年度工作总结请于2006年元月5日前寄市装备电教办。逾期未报自评表的县市区视为自动放弃评先表彰资格。
三、 考核项目的补充说明
1、《考核评估细则》中无法作出客观评价或全市未统一开展的活动,市里考核时将不作统一要求。
2、《考核评估细则》中涉及到要查看县市区教育局及装备电教部门文件资料的考核项目,请将有关文件、通知、工作(活动)安排、结果通报等附在自评表后。
3、装备工作考核中的“省市布置工作完成情况”第6项主要考核实验教学论文评选2分、读书征文评选2分、学具优质课评选2分。
4、电教工作考核中的“教育信息网络建设工作” ,县市区自评表中应提供详细的接入学校名单。“参加省市电教及教育信息化业务活动”主要考核电教“五优”作品评选8分、“三新”作品评选4分、多媒体软件大赛2分、学校网站(页)评比3分、网站(页)制作培训3分。
二OO五年十二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