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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办教育半年总结与计划
发布时间:2006年07月05日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二OO六年半年工作总结与计划

黄冈市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公室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
全市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结合招商引资兴办教育,成效显著。目前,全市己办理《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各类民办教育机构共有193所,占全市学校总数2529的7.63%。其中小学20所,初中48所,高中20所,民办高校1所,民办中专7所,高等非学历教育助学辅导站8个,函授站4个,文化补习培训学校10所。全市民办学校教职工7400人,其中教师5129人,职工2271人。全市民办学校占地面积5811亩,校舍面积约96万平方米,资产14.64亿元。我市涌现了一批窗口式民办学校,如黄冈科技职业学院、麻城市博达学校、蕲春县益才高级中学、武穴市百汇学校、黄梅国际育才高级中学、黄冈代代红幼儿园等一批投入大、管理严、效益好的民办教育机构。受省表彰4所,推荐国家表彰2所,全国民办协会表彰1所。
1.加大宣传力度收效好。我市利用多种方法,加大《民办教育促进法》学习宣传力度,收效很好。一是市教育局在黄冈教育信息网(http:www.hg.e21.edu.cn)上开辟“民办教育”专栏,系统宣传报道民办教育政策和发展近况。二是通过教育行政和民办学校动员广大市民学习宣传《民办教育促进法》形式多样,组织大中学校学生节假日开展宣传活动,使民教育促进法律精神深入人心。市教育局将民办学校申办程序和条件制成展牌,在办公楼一楼大厅长年展出,实行阳光工程。三是报刊宣传。《人民日报》、《湖北日报》、《楚天都市报》、《黄冈日报》、《鄂东晚报》和黄冈电视台对我市民办教育都作了专题报道。
2.新批民办学校。今年上半年批准新办民学校共计27所。其民办中专2所,民办高中1所,民办初中2所,民办小学3所。非学历教育:民办幼儿园17所,民办培训学校1所。有效配合了学校调整布局和体现了“放开两头”的发展思路。
3.年检工作。5月份市教育局组织开展了对全市民办学校2005-2006学年度“六独立”办学条件检查工作。今年的年检的工作重点是:依法修改办学章程;学校财务管理;学校食品卫生及安全状况。通过检查,确认了本年度民办学校办学资格。其中年检先进单位49所;合格学校125所,基本合格5所(停招新生,整顿一年);取消办学资格14所。
4.民办教育管理取得新进展。各县市区十分关心办让人民满意的民办教育,05年有麻城市、黄梅县、武穴市、蕲春县被评上黄冈市民办教育先进县,今年在争创民办教育先进县市的工作上又有新进展。一是成立机构。各县市区均落实了民办教育管理机构,落实管理人员。其中黄梅县、武穴市、团风县、麻城市相继成立专设机构。二是颁发优惠政策文件。各县市区不断加大对民办学校的扶持力度,已有麻城市、黄梅县、武穴市、团风县、蕲春县、红安县、英山县、罗田县印发支持民办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三是规范管理。各县(市、区)域根据各自民办教育发展的现状,依法加强管理。红安县、武穴市、团风县的民办学校有了新的发展。其中红安县利用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引进六千多万元,创办3所民办学校。罗田县、浠水县、麻城市、英山县、蕲春县针对民办学校办学深层次出现的问题及时加强指导,收效好,有效扼制了5所民办学校的恶性事件发生,确保民办学校持续健康发展。其中罗田县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维护教育公平和群众利益,创办人民满意的民办教育,依法撤销14所乡镇民办学校。
5.加强民办教育专题研究。我市参与国家和省级民办教育21个项目专题研究,其中我局参加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全国教育科学“十五”规划课题合作研究《中国民办学校产权现状的调查与分析研究》(方铭琳,青年专项课题),所撰写论文《对20所民办学校的产权分析与研究》获得好评。
二、下半年重要工作。
下半年民办教育工作要依法加大积极支持和管理力度。促进全市民办教育继续健康发展。
1.出台文件。争取市人民政府出台支持民办教育的法规性文件,颁发《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积极鼓励支持民办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出台相应优惠政策,支持民办教育办学持续发展。拟成立“黄冈市民办教育促进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与市教育局社管办合署办公,加大管理力度。
2.受理申办。坚持“按程序受理,按条件审批”,按“六独立”要求,依照“办学申请-受理材料-初审资格-批准筹设-专家组评估-设立审批、发证”程序,受理民办学校申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办学许可证》行政许可审批。完成红安光明学校等4所中学,黄冈华晟中专等3所中专正式设立评估检查。
3.会议与活动。
⑴开好两个会。
一是全市民办教育总结表彰会。
二是全市民办教育工作会。
⑵搞好四个活动。
一是做好2006年全市民办教育先进县的评选工作。
二是按《行政许可法》规定和市政府要求,开展民办学校审批工作检查。
三是开展民办学校开学工作检查。
四是指导5所民办学校依法整改停招新生和14所取消办学资格民办学校的善后工作。
⑶发布公告。公告2006年全市具有办学资格的民办学校名单。对今年审批和存续的民办学校,通过文件,新闻媒体和黄冈教育信息网(http://www.hg.e21.edu.cn),面向教育内部和社会进行公布和公告。

作者:邱俊武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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