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当前位置:黄冈市教育局>> 基础教育>> 义务教育>>正文内容
关于加强中小学学生学籍网络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年10月23日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黄教基[2007]21号

关于加强中小学学生学籍网络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中小学:

  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学校学生学籍网络管理平台已经建立,经过近一年的试运行,拟于近期正式启动运行。今后,学生学籍注册、学籍异动、毕业证办理以及小升初、中考、高考的学生信息将逐步直接通过网络管理。根据省教育厅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学校学生学籍网络管理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要切实加强领导

  实行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学校学生学籍网络管理,是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加强和规范学生学籍管理,巩固和提高中小学教育水平,实施 “阳光招生工程”,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地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做好学生学籍网络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有专人负责,配备专职学籍管理人员,并注重加强人员培训;要制定和完善科学的管理制度,落实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制度;要强化配套硬件建设,按要求配备学籍管理专用设备,确保学生学籍网络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二、要理清管理权限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由省、市、县三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省教育厅负责制定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提供学籍管理网络平台,检查、指导市(州)实施学籍管理工作;市教育局负责制定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检查、指导、协调县(市、区)学籍管理工作,具体实施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县(市、区)教育局配合市州实施学籍管理,具体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工作;乡镇和学校积极配合做好义务教育学籍管理工作,学校负责学生档案材料的建立、审核和管理。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基本信息由县(市、区)级管理员(教育局)直接提交到省级,其它级管理员没有权限提交或添加(黄冈市直学校由市教育局提交,下同)。

  高中学校学生学籍基本信息由黄冈市教育局提交,其它级管理员没有权限提交或添加。

三、要严格把握学籍注册条件

  1、小学:符合国家规定的入学年龄,按就近入学原则,由学校录入并经教育主管部门核准的新生。

  2、初中:按教育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入学原则,经教育主管部门核准入学的新生。

  3、高中:按教育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计划类型和录取原则,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录取的新生。

四、要严格按要求采集学生信息

  1、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湖北省学生学籍信息离线采集系统智能版——学校端1.7》的要求,采集学生学籍基本信息 (注意:班号全部填“1”,高中学生(地区)学号填中考准考证号),确认无误后方可上报。

  2、各学校学生学籍信息(名册)采集顺序必须按新生录取名册顺序采集。高中学校在按新生录取名册顺序采集的前提下,先采集指令性计划学生,然后采集择校生,再采集其他类别学生。

  3、各学校可登陆http://dzda.e21.cn/网址,下载并安装《湖北省学生学籍信息离线采集系统智能版——学校端1.7》。

五、要严格执行管理程序

  (一)注册

  1、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信息由学校填写,县(市、区)教育局审核,并集中上传到省级管理员。

  2、高中学校学生学籍信息由学校填写。省、市级示范高中和黄冈市直各高中由市教育局审核并集中上传到省级管理员;其他高中委托县(市、区)教育局审核,并集中上报给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集中上传到省级管理员。

  3、注册时主要审核招生计划、计划类型、录取条件、录取名册等,请各地各学校注册时带齐学生学籍电子信息(数据库)、纸质注册名册(见附件,一式二份)和相关材料。

(二)异动

  1、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由法定监护人持工作调动证明、户籍迁移证明或暂住证等到迁入地县(市、区)教育局办理接收证明,县(市、区)教育局按规定明确接收学校。法定监护人同时向迁出地学校提出书面转学申请,并附迁入地接收证明和户籍迁移证明,经迁出地学校审核、县(市、区)教育局批准后,学校出具转学证明。迁入地学校凭迁出地学校转学证明安排学生就读。迁出地县(市、区)教育局通过学籍网络管理系统将学生学籍档案传递到迁入地县(市、区)教育局,转学申请和转学证明存根一并存档。跨省转学的要及时发送和收取学生纸质档案。外省转入我市的,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须重新建立学生学籍档案并上网。

  2、高中学校学生转学:由学生或家长持原就读学校“转学联系单”、转入地户籍迁入证明、转入学校接收证明,到迁入地市(州)教育局办理转入手续,经转入地市(州)教育局核准后,再到原就读校开具“转学证明”,“转学证明”经原就读学校所在地市(州)教育局批准,并通过学籍网络管理系统将学生学籍档案传递到迁入地市(州)教育局后,予以转学。外省转入我市的学生,由市教育局负责为学生建立学籍档案,并报请省教育厅发放识别码和学号。

  3、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休学:由法定监护人提出书面休学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经学校审核、县(市、区)教育局批准后休学。休学期满,学生或法定监护人持休学证明到学校办理复学手续,并报县(市、区)教育局备案。

  4、高中学校学生休学:由本人提出书面休学申请,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经学校审核,报市教育教育局批准后休学。学生休学期满复学,由学生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批准,报市教育局备案,即可复学。

  5、其他异动情况仍按过去有关规定执行,有关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及时将信息上传到学籍管理网络平台上。

六、要按时办理相关手续

  每年九月底以前,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将新生名册和学生学籍信息(数据库)报县(市、区)教育局,普通高中将新生名册和学生学籍信息(数据库)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市、县(市、区)教育局必须于十月底以前上传到全省学籍管理网络平台。

  学生学籍异动手续由学校适当集中,一般于每学期开学后第一个月内办理。

  毕业证验印(包括补办)由学校适当集中,于每年五月初至八月底办理,其他时间不予办理。

  今年,各县(市、区)教育局和有关学校务必于十月底以前将高中学校学生学籍信息(数据库、注册名册)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各地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市教育局审核后,将于十一月十五日前集中上传到省级管理员,过期不予注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注册时间截止于十二月十五日。

黄冈市教育局

二○○七年九月十二日

主题词:中小学 学籍 网络管理 通知

抄送:省教育厅、省教育信息化发展中心

黄冈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7年9月12日印发

共印25份

附件:(样表)

2007年 县(市、区) 学籍注册名册

学生

编号

准考证号

(地区学号)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中考总分


注:1、此表一式二份,学校和教育局各存一份。

  2、此表可通过《湖北省学生学籍信息离线采集系统智能版——学校端1.7》以Excel格式导出,修改后打印。

作者:基教科 来源:基教科
地市州教育局网站:
  • 武汉市
  • 黄石市
  • 襄樊市
  • 荆州市
  • 宜昌市
  • 十堰市
  • 孝感市
  • 荆门市
  • 鄂州市
  • 黄冈市
  • 咸宁市
  • 恩施州
  • 仙桃市
  • 潜江市
  • 天门市
  • 随州市
  • 神农架
  • 江汉油田
  • 县市区教育局网站:
  • 黄州区
  • 团风县
  • 红安县
  • 麻城市
  • 罗田县
  • 英山县
  • 浠水县
  • 蕲春县
  • 武穴市
  • 黄梅县
  • 龙感湖
  • 高新区
  • 市直教育单位网站:
  • 市教育考试院
  • 市教科院
  • 市广播电视大学
  • 黄冈中学
  • 黄州中学
  • 黄冈实验中学
  • 黄冈实验小学
  • 黄冈第二实验小学
  • 黄冈实验幼儿园
  • 黄冈南湖学校
  • 教育部网站
  • 湖北省教育厅
  • 湖北教育信息网
  • 黄冈市人民政府
  • 黄冈市教育局
  • 黄冈高科瑞
  • 网站地图 | 总编信箱 |联系我们 | 郑重申明 | 用户注册 | 管理登录
    主办:黄冈市教育局 承办:黄冈市教育技术装备办公室(电化教育馆)鄂ICP备05004541
    地址:黄冈市赤壁大道83号 邮编:438000 责任部门电话:0713-8811110
    技术支持:黄冈高科瑞传媒技术有限公司 电话:0713-8665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