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教电[2008]2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根据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建设和应用工作检查评估的通知》(鄂教基[2007]19号)精神,为了配合省对我市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建设和应用工作的检查评估,推进全市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建设稳步发展,促进我市基础教育质量不断提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湖北省对我市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实施的检查评估是为国家对湖北省实施项目工程建设进行检查评估的前期工作,也是为国家第二期远程教育工程“班班通”的实施提供可行性依据,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县市区迎检准备工作由教育局、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共同组织。
二、 严格标准,扎实做好自评工作。检查评估标准按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四家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建设和应用工作检查评估的通知》(鄂教基【2007】19号)精神执行。
各县市区要按照省里标准对本县市区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项目学校进行检查评估,在检查评估的基础上得出自评结果,形成各有关材料,分类整理好迎检工作的档案资料。
三、各县市区对学校的检查评估工作可结合湖北省第三期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作建设检查验收工作一并进行,在2008年4月25日以前完成对本县市区项目学校的检查评估工作,同时完成本县(市)的自查自评工作,2008年4月30日前向市提交评估报告和对学校的评估结果。市检查评估组将于5月下旬对县(市)进行检查评估。评估时间及具体安排由市教育局另行通知。
黄 冈 市 教 育 局 黄冈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黄 冈 市 财 政 局 黄冈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二○○八年三月五日
主题词:远程教育 检查评估 通知
黄冈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8年3月5日印发
共印6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