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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8年度教育督导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黄政督[2009]1号
关于开展2008年度教育督导工作
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政府教育督导室、教育局:
200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教育督导工作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教育督导工作全局,切实履行教育督导职能,促进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调动教育督导工作者积极性,提高教育督导工作水平,经研究,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市教育局决定评选表彰2008年度全市教育督导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先进单位:各县市区政府教育督导室。
2、先进工作者:市、县市区教育督导干部、专职督学、黄冈市政府兼职督学
二、表彰名额
本次拟表彰教育督导工作先进单位4个;教育督导先进工作者15名(每县市区先进工作者名额均为1名,市直政府督学3-5名)。
三、教育督导工作先进单位评比条件
教育督导工作先进单位具体评比条件为《2008年度县市区教育督导工作考核细则》(黄政督[2008]4号)。
四、教育督导先进工作者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督导工作,模范履行工作职责。
2、熟悉教育法规、政策,有较高的教育理论水平和教育督导专业知识,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3、积极开拓进取,工作认真负责,工作作风扎实,工作具有开创性。
4、坚持原则,督导公正,品行端正,廉洁自律,团结同志,乐于奉献。
5、从事教育督导工作两年以上,出色地完成所承担的教育督导工作任务。
五、评选办法
1、先进单位由市政府教育督导室根据《2008年度县市区教育督导工作考核细则》,对各县市区教育督导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考核确定。
2、先进工作者由县市区政府教育督导室、教育局推荐产生。
六、评选要求
1、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有关规定申报、评审。评选工作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确保评选质量。
2、各县市区应于1月16日前将《黄冈市2008年度教育督导先进工作者申报表》一式三份报送黄冈市政府教育督导室。
附件:《黄冈市2008年度教育督导先进工作者申报表》
黄冈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黄冈市教育局
二00九年一月六日
主题词:教育督导 评选 先进 通知
黄冈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9年1月6日印发
附件:
黄冈市2008年度教育督导先进工作者申报表
姓 名
性 别
政治面貌
文化程度
从事教育督导工作年月
工 作 单 位
职 务
主要事迹:
县市区政府教育督导室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县市区教育局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市教育局审批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说明:此表可复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