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学生资助中心和国家开发银行湖北省分行的统一安排,今年的生源地贷款工作于7月23日开始办理,现将具体事项明确如下:
一、办理时间及对象:
1、2007年已获得贷款、2009年续贷在校生集中办理时间:7月23—30日
2、2008年已获得贷款、2009年重新申请在校生办理时间: 7月31日 — 8月14日 (不受理以前年度未申请学生申请)
3、2009年大学生新生,2009年以前未申请在校生新申请办理时间:8月17— 9月4日 (不受理以前年度续贷申请)
4、 9月5日 以后,按合同约定时间收贷款回执(办理贷款审查发放工作,不受理贷款申请)
二、办理地点:
黄州城区(市直)及黄州区所辖地区学生在黄州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黄州区沿江路30号)办理;各县市区学生在本地教育局资助中心办理;龙感湖学生在黄梅县教育局资助中心办理。
三、资格认定
(一)在2009年大学新生及2009年以前未申请的在校生中,以下情况者可以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贷款申请:
1、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
印证材料:特困证或低保证复印件(出示原件核对)。
2、孤儿及残疾人家庭
印证材料: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孤儿或残疾证明原件。
3、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
印证材料: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相关证明原件。
4、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
印证材料:区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或病历复印件(出示原件核对)。
5、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
印证材料:残疾证复印件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相关证明原件(出示原件核对)。
6、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
印证材料: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相关证明
7、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的贫困家庭
印证材料:乡镇政府相关证明
8、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
印证材料: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相关证明(下岗证)
(二)以下情况者不得认定为困难学生、不得办理贷款:
1、家庭拥有小车、装修豪华楼房、拥有或使用高档通讯工具的;
2、购买或长期租用高配置、高价格电脑(特殊专业除外)的;
3、购买高档娱乐电器、高档时装、首饰或高档化妆品等奢侈品的;
4、经常出入酒店进餐,节假日经常外出旅游的;
5、在校期间校外租房或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的;
6、有其它高消费行为或奢侈消费行为的;
7、家庭经济年收入明显能供给学生缴纳学费;
8、有能力在贷款申请第二年就提前还清贷款者,建议不申请贷款,通过“绿色通道”入学。
如属以上第1—7条情况但隐瞒事实获得贷款者,一经核实将通过高校追回所申请贷款,并按照校纪校规对学生进行严肃处理。
三、办理流程
1、学生凭有关证明向学生资助中心提出申请;
2、资助中心审核材料后向申请学生发放申请表格(一式两份),申请表样式在2008年基础上稍作修改,资助中心从“湖北助学网”上下载后统一印制发放给申请学生;
3、申请学生填写申请表格加盖有关部门公章后上交资助中心;
4、资助中心审核申请表格后将信息录入系统(申请续贷学生直接从系统中调用去年信息作适当修改);
5、开立账户
续贷学生:不用新开立账户,直接用以前年度在农信社所开立的账户(根据各地农信社要求签订委托扣划协议);
新申请:在各地指定新增代理机构开立账户。开户时要向代理机构申明:一是开立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专户;二是提醒是否签订委托扣划协议(新增代理银行在新生申请前可以确定);
6、打印合同及回执。将开户信息录入信息系统,资助中心从系统中打印合同(一式四份)及回执;
7、签订合同。学生及家长(监护人)与资助中心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并按手印;
8、寄送回执。学生及家长(监护人)各保留一份合同,学生带回执到学校报到,学校在回执上盖章后按规定时间将回执寄回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其他事项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政府部门协调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的贷款,它不是一种无偿资助方式、也不是临时救助金,学生毕业后要承担贷款利息,并按照约定按时归还贷款,如果未能按时还款,严重违约的贷款人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除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外,全国大部分高校还开办了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也可以到学校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五、咨询电话
黄冈市教育局资助中心 0713-8811757
黄州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713-8671207
0713-8671106
团风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713-6150372
红安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713-5252728
麻城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713-2995278
罗田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713-5050380
英山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713-7062957
浠水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713-4269703
蕲春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713-7222157
武穴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713-6228017
黄梅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713-3326857
龙感湖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0713-3956857
黄冈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00九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