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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事局、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全市教育系统表彰奖励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年08月27日  浏览次数:   来源:本站原创

文章摘要: 黄人[2009]92号 市人事局、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全市教育系统表彰奖励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事局、教育局,市直有关学校:   为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和第25个教师节,在全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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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市级表彰

黄人[2009]92号

市人事局、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全市教育系统表彰奖励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事局、教育局,市直有关学校:

  为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和第25个教师节,在全社会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进一步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献身教育事业,吸引优秀人才投身教育事业,建设一支高素质教师队伍和教育管理干部队伍,促进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市政府决定于2009年表彰一批 “黄冈市优秀教师”和“黄冈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市人事局、教育局联合表彰一批“黄冈市优秀教师”和“黄冈市优秀教育工作者”。为做好上述表彰对象的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范围

  “黄冈市优秀教师”和“黄冈市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范围是: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学校管理和教育行政管理的人员,重点是教学第一线的教师,其中乡镇(含乡镇)以下中小学教学第一线教师,在各地、各单位推荐人选中所占比例在60%以上。其中,“黄冈市优秀教师”的评选推荐对象为各类学校专任教师; “黄冈市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对象为各类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和其它教育机构的管理人员。

  学校(含乡镇中心校,不含农村教学点)校长、未担任一线教学任务的其他管理人员、教育事业单位和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人员一律不得以专任教师名义推荐表彰为优秀教师,市人事局、市教育局将对各地推荐人选进行调查核实,凡不符合条件人员将取消受表彰资格,并作放弃名额处理。

  已受过国家、省和市表彰奖励的人员,原则上不再参加此次相同级别及以下层次的评选表彰。

  二、评选条件

  “黄冈市优秀教师”、“黄冈市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基本条件是:热爱祖国,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长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师德高尚,无私奉献,勇于探索,开拓创新,在教书育人和学校建设、管理中做出显著成绩。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热爱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显著;

  2、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推进教育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研究、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显著;

  3、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取得创造性的成果,且具有较好的科学价值或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4、在学校管理、服务和学校建设方面成绩显著。

  三、表彰名额

  1、黄冈市政府表彰“黄冈市优秀教师”42名,“黄冈市优秀教育工作者”8名。

  2、黄冈市人事局、教育局表彰“黄冈市优秀教师”42名,“黄冈市优秀教育工作者”8名。

  各地推荐表彰名额分配见附件1。

  四、奖励方式
  黄冈市政府表彰的“黄冈市优秀教师”和“黄冈市优秀教育工作者”,由黄冈市人民政府发布表彰决定,颁发荣誉证书。黄冈市人事局、教育局联合表彰的“黄冈市优秀教师”和“黄冈市优秀教育工作者”由黄冈市人事局、教育局联合发布表彰决定,颁发荣誉证书。

  五、申报程序

  评选推荐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核申报方式进行。各地、各学校、各单位在评选推荐人选时,要坚持实事求是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评选程序。要充分发动和依靠广大教职工,实行民主评议、民主推荐。要将评选条件和有关规定向教职工广泛宣传,增强评选推荐工作的透明度。推荐人选确定、上报前,应在其工作单位公示3天。

  六、工作要求

  1、各地、各学校、各单位在人选评选推荐中要注意向教学第一线的教师倾斜,向中小学教师倾斜。同时,适当兼顾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幼儿园、民办学校、成人学校、校外教育基地、教师进修学校等教育机构,适当考虑长期从事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的任课教师、班主任等人选。

  2、请各地按分配的推荐名额,及时向市教育局政工科上报下列推荐材料,表彰材料上报截止时间为9月4日。

  ①《黄冈市优秀教师、黄冈市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表》;

  ②《黄冈市优秀教师、黄冈市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汇总表》;

  ③《黄冈市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征求意见表》;

  ④各地评选推荐工作总结,包括评选工作程序、评审委员会组成、评审结果及公示情况等。

  上述所有表格材料均要求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二份(职能部门证明和评选推荐工作总结一式一份),并报电子文本(不含相关职能部门的证明),其中《推荐人选汇总表》存为Excel格式,其余文件一律存为Word文档。有关材料电子版可从黄冈教育信息网主页“文件通知”栏上下载,网址: www.hg.e21.edu.cn。

  3、认真做好2009年全市教育系统表彰奖励工作,是隆重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和第25个教师节的重要活动之一。各地、各学校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组成评审委员会,认真开展评选、推荐工作。黄冈市评选工作办公室设在黄冈市教育局政工科。

  联系人:张思宇;联系电话:8812924(办公室)、13177341051(张思宇)  电子邮箱:hg8812924@163.com

  附件:

  1、《黄冈市教育系统表彰奖励名额分配表

  2、《黄冈市教育系统表彰奖励市直教育单位名额分配表》;

  3、《黄冈市优秀教师、黄冈市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表》;

  4、《黄冈市优秀教师、黄冈市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汇总表》;

  5、《黄冈市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征求意见表》。

黄冈市人事局 黄冈市教育局

二○○九年八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教育 表彰 通知

黄冈市人事局办公室     2009年8月27日印发  共印30份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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