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政督[2008]3号
关于授予蕲春县李时珍中学
“黄冈市示范高中”称号的决定
蕲春县政府教育督导室、教育局:
蕲春县李时珍中学已于2007年6月19日通过了黄冈市办学水平综合督导评估,经过整改,黄冈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于2008年1月6日进行了回访,认为基本达到整改要求。经研究,决定授予蕲春县李时珍中学“黄冈市示范高中”称号。
希望蕲春县李时珍中学再接再厉,进一步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坚持不断改革创新,走特色办学之路,不断提高办学水平,为全市高中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发挥示范引导作用。
二OO八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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