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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合理流动办理程序

发布时间:2009年11月09日  浏览次数:   来源:

文章摘要:   调入单位所在地人事部门发商调函到黄冈市人事局;在市人事局领取《干部(工人)调动登记表》,填写一式三份,由本人现工作单位审核并签署同意调出的意见后,报黄冈市教育局;经市教育局党组研究同意,在《干部(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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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政工科 流动 教职工

  调入单位所在地人事部门发商调函到黄冈市人事局;在市人事局领取《干部(工人)调动登记表》,填写一式三份,由本人现工作单位审核并签署同意调出的意见后,报黄冈市教育局;经市教育局党组研究同意,在《干部(工人)调动登记表》上签署意见后报市人事局。如为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取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在现工作单位须任教满5年以上,否则不予调动),市教育局党组须书面报告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须填写《人才流动报告表》报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发商调函到市教育局调档案;市教育局向市人事局复函,并将档案转递到市人事局。市人事局向调入单位所在地人事部门复函,同时通过机要渠道转递档案。调入单位、调入单位主管部门、调入单位所在地人事部门审核研究同意后,向市人事局发出调动通知,办理正式调动手续。市人事局向市教育局发出调动通知。市教育局向本人现工作单位发出调动通知,并办理相应手续。
  受理科室:政工科    咨询电话:8812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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