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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提交身份证、毕业证、普通话证、思想品德鉴定表、体检表、《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等申请材料,先进行初审;后由市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小组对申请人进行面试考核;再公示认定结论;颁发教师资格发证,建立档案。高中教师资格证由市办理,其他资格证由县市区办理。 受理科室:教师管理科 咨询电话:88147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