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轻信“退还学杂费”谣言 防上当受骗[2010-07-22]
黄冈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黄冈市实验幼儿园幼师、保…[2010-07-12]
黄冈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中小学(电大)教师岗位考生…[2010-07-12]
教师资格认定学历认证通知[2010-05-28]
黄冈市湖北省第八批特级教师评选结果公示[2010-05-18]
黄冈中学代表队荣获湖北省第八届中学生篮球赛季军[177]
罗田县教育局开展暑期校园安全管理专题培训[42]
红安县教育局集中培训校园安全管理人员[46]
英山两教师荣获“感动英山十大人物”[63]
资助简报2[41]
资助简报1[35]
勿轻信“退还学杂费”谣言 防上当受骗[108]
关于统计上报2010年6-7月教育受灾情况的[33]
关于各县市区校安办上报2010年7月校舍安全工程在线月报的通知[29]
武穴实验小学百名教师暑假忙“充电”[42] 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除经常性安全隐患自查外,应建立定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制度,并建立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台帐。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对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开展定期或不定期安全隐患治理情况督查活动,检查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台帐、学校安全隐患重点部位。督查后对各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对不能按期整改的学校实行通报和责任追究。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如发生伤亡事故和其它重大事故,应在第一时间内(2小时以内)上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迟报、瞒报、漏报要追究第一责任人责任,情节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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