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轻信“退还学杂费”谣言 防上当受骗[2010-07-22]
黄冈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黄冈市实验幼儿园幼师、保…[2010-07-12]
黄冈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中小学(电大)教师岗位考生…[2010-07-12]
教师资格认定学历认证通知[2010-05-28]
黄冈市湖北省第八批特级教师评选结果公示[2010-05-18]
黄冈中学代表队荣获湖北省第八届中学生篮球赛季军[177]
罗田县教育局开展暑期校园安全管理专题培训[42]
红安县教育局集中培训校园安全管理人员[46]
英山两教师荣获“感动英山十大人物”[63]
资助简报2[41]
资助简报1[35]
勿轻信“退还学杂费”谣言 防上当受骗[108]
关于统计上报2010年6-7月教育受灾情况的[33]
关于各县市区校安办上报2010年7月校舍安全工程在线月报的通知[29]
武穴实验小学百名教师暑假忙“充电”[42] 对涉及教育各级各类违纪违规材料和举报电话受理后,进行分类处理。对需要进行初步核实的,填写《初步核实呈报表》,报请分管领导审批,并根据领导审批意见,迅速制定初步核实方案;上报结果;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向分管领导呈报《立案呈批报告》,并附初步核实的相关材料;教育局召开局党组会,讨论决定是否予以立案;如确立,将立案决定告知被立案人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调查、取证、分析案情、会审、认定违纪违法事实并写出违纪事实材料;违纪事实材料与本人见面,被调查人在见面材料上签署意见;提出定性处理意见,撰写调查报告;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案件,按照党纪政纪处分权限,由市教育局处分的由市教育局组成审理小组审理,由市纪委监察局处分的,移送市纪委监察局审理;经局党组会研究处理意见,下达处分决定书,并将处分决定送达本人签收,如果本人有异议,组织复核或听证;将调查处理结果上报有关单位或回复举报人,予以结案;立卷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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