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教关委[2004]7号
关于在我市教育系统开展评选第二批市级示范家长学校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黄冈高新区教育办公室、市直中小学、幼儿园关工委:
家庭教育是国民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基础,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任务。家长学校是普及家教知识,提高家长素质,传播正确的家教观念,讲授科学的育儿常识,促进学校、家庭和社会教育相结合的有效途径。2003年我市评选了第一批市级示范家长学校,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得到了家长的拥护和社会的好评。现决定2004年在全市评选第二批市级示范家长学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市各中小学、幼儿园举办的家长学校。
二、评选条件
《黄冈市家长学校评估细则》(黄教关委[2004]6号规定的各项指标。
三、评估程序
(1)学校自评:
各学校关工委根据《黄冈市家长学校评估细则》(黄教关委[2004]6号)组织自评,达到标准的家长学校,由校关工委向县市区教育局关工委申报。
(2)县(市、区)教育局关工委初评
县市区教育局关工委根据各学校关工委申报情况,组织初评,达标的家长学校由县市区教育局关工委向市教育局关工委申报。
(3)市教育局关工委组织复评
根据县市区教育关工委申报情况,市教育局关工委组织评估组对各家长学校进行复评,确定市级示范家长学校,并由市教育局授牌。
四、申报材料
(1)申报学校要有自评报告(创建工作情况、各项指标达标水平、主要成绩和经验)和申请报告(学校简要情况、创建达标情况和申报市级示范家长学校)。
(2)县市区教育局关工委要有对该示范家长学校的评估结果报告(该家长学校的办学情况和评估结论)和向黄冈市教育局关工委提出评选该校为市级示范家长学校的书面报告。
五、申报和评估时间
学校自评和县市区组织评估,要在十一月上旬完成;十一月十五日前由县市区教育局关工委按要求报送黄冈市教育局关工委;十一月下旬黄冈市教育局关工委组织评估(具体评估时间另行通知)。
请各县市区和市直学校,接此通知后,抓紧时间,积极行动,努力创建省市级示范家长学校。
附:《黄冈市家长学校评估评分用表》(2004年启用)
黄冈市教育局关工委
二OO四年九月六日
点击下载(wps格式)黄冈市家长学校评估评分用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