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图工委、装备办(站),市直各中小学:
根据鄂教图秘(2010)1号文件精神,为了激发中小学生读书热情,更好地发挥图书馆(室)在教育教学中的作用,推进书香校园建设,省教育厅中小学图书馆工作委员会、省教育技术装备处将举行“新华崇文杯”全省中小学生“我读书·我快乐”读书征文评选活动。现将我市开展此项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全市在校中、小学生。
二、征文要求
1、本次征文以“我读书、我快乐”为主题,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个性特点自行选择科学、社会、文学、艺术等方面的书籍作为参赛读物,围绕知识改变命运,读书伴我成长,阅读对“我”的影响,品味书香,感悟生活等,文章题目自拟,体裁不限。小学生文章控制在1000字以内,中学生文章控制在1500字以内。严禁抄袭和成人代笔。
2、各地报送作品要求提供纸质文稿一份,同时报送作品的电子文稿。电子文稿用word格式编辑,邮件报送。
三、组织与评审
1、本次读书征文活动以县市区、市直各学校为单位。要求各地广泛宣传、层层遴选。各学校图书馆要大力宣传,推荐书目,并设专架,为学生阅读提供优质服务。
2、市教育局图工委和市装备办将组织教师对上报作品进行评选,获一、二等奖的作品将送省参评,同时设立组织奖。市级评选不接受无县市区、市直学校评审意见的作品。
3、参评作品填写《2010年全市中小学生“我读书、我快乐”征文活动评审表》。参评单位报送时应填写《参评征文汇总表》。
四、送市参评征文指标分配
麻城市、浠水县、蕲春县、黄梅县60篇;武穴市、罗田县、红安县50篇;黄州区、团风县、英山县40篇;龙感湖、高新区、市直学校15篇。县市区推荐参评作品时请兼顾中学和小学
五、征文评选时间
征文收稿截止时间为2010年9月15日。作品报送市教育局装备办,联系电话:8814633,电子邮箱:hgzbdj@163.com。
2、参评征文汇总表
二○一○年四月十五日
作者:市装备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