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市2010年上半年申请认定高中、中职教师资格人员的面试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工作,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及《湖北省教师资格认定条例实施细则》要求,结合我市教育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面试工作的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
2、坚持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整体性评价的原则;
4、末位淘汰原则,比例10%。
二、面试组织工作
1. 成立教师资格认定面试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黄冈市教育局分管局长和黄冈师范学院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院长担任;副组长由黄冈市教育局教师管理科科长担任;教师资格认定面试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考务办公室,由黄冈师范学院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委派。
2、黄冈市教育局教师管理科、黄冈师范学院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成立面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黄冈师范学院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教育学学科组成员、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专任教师、博士等专家组成。
3.面试分组抽签进行,按学科分类,合理布局,三人为一组进行面对面考核。
三、面试具体安排
1、时间地点:5月22日
黄冈师范学院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圆楼对面)
2、面试对象:网上申报并且已经完成现场确认的非师范专业申请人员和黄冈师院非师范专业毕业生。
3、面试内容及要求:面试采取讲课形式,课题为现行高中教材其中的章节(自选),讲课时间不少于20分钟。申请人自带申请学科现行高中教材、教参资料、教案。
①成绩认定:面试总成绩为100分,个人成绩取三位评委平均分。合格率控制在90%左右,按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淘汰对象。
②面试结果进入申请人档案。
4、测试的要求:
①试讲、面试与答辩同步进行。申请人的仪表仪态、行为举止、思维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评价,可通过试讲并结合面试和答辩一并进行。
②按要求组织申请人员进行现场无学生试讲(即说课和讲课),随后,进行答辩。由测试人员提问,申请人员答辩。
5、测试评分
面试总分值为100分。测试过程中,专业评议组每位专家对每一位申请人员逐项评分,然后将各位专家的评分相加,除以专家数得出的均分,即为申请人的“总得分”。总得分保留整数。
黄冈市教育局教师管理科
黄冈师范学院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