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财政厅、中国保监会湖北监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做好全省校方责任保险工作,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校园事故应急管理机制,促进我省校方责任保险工作健康、有序发展,现对全省校方责任保险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规范竞争行为。
学校风险转移坚持政府推动、多方参与、市场运作、规范管理、公平竞争、诚信服务的原则,实行有序竞争,彻底摒弃一切不正当竞争行为。
二、规范业务行为。
坚决执行保监会规定,实行见费出单,建立保险公司、学校风险管理主管部门、经纪公司互通的业务资讯系统,确保业务数据的真实性,堵死源头混乱漏洞。
三、规范理赔服务行为。
建立保险公司、经济公司、学校风险管理主管部门的互通的理赔信息系统,改善服务态度,信守合同承诺,执行赔付程序,提升服务质量,及时足额赔付,最大限度保障客户保障利益。
四、规范财务行为。
一是保费运行要收支两条线,数据真实;二是佣金支付比例要充分协商,科学合理;三是佣金结算方式要依法合规,公平透明。
规范学校风险管理和服务工作的十个不准。不准瞒报、少报保费;不准撕单、埋单、套保单;不准违法违规索要高额佣金;不准违规向不具备法定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或用佣金中介发票以外的不合格票据结算佣金;不准坐扣保费、抵扣佣金;不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名义到保险公司要钱要物,增加保险公司负担;不准保险经纪佣金不入账,在体外循环;不准编造虚假赔案套取资金和费用;不准无限制提高学平险保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