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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0年中小学春季开学工作情况检查的通知》的函

发布时间:2010年06月20日  浏览次数:   来源:

文章摘要: 各县市区教育局(办)、市直各学校: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0年中小学春季开学工作情况检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各校按照省教育厅文件有关要求进行自查,并将有关表格填报好后于2010年3月28日前报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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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教育局(办)、市直各学校: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0年中小学春季开学工作情况检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各校按照省教育厅文件有关要求进行自查,并将有关表格填报好后于2010年3月28日前报市教育局,电子邮箱:hg8812729@sina.com.
 
附件:《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0年中小学春季开学工作
检查的通知》
 
 
                        二○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附件:
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0年中小学春季开学工作
情况检查的通知
 
各市、州、林区教育局: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省教育厅决定于3月底用一周的时间,对全省中小学开学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主要内容
 1.中小学学生入学情况。主要包括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残疾儿童少年入学、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留守学生的教育管理、流失学生的劝返等。
 2.各地高中课改工作情况。高中课改网络平台的管理和使用,各校课程开设情况,是否存在高一文理分科问题。
 3. 各地教育收费情况。各校是否严格执行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制定的教育收费政策,严禁超标准收费和擅立项目收费。
 4. 各地资助贫困生工作情况。各地是否认真落实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农村贫困生资助工作是否落实。
 5.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行动计划落实情况。各地贯彻落实规划的情况,各地机制体制创新的情况。
 二、检查方式和要求
 检查采取自查、召开座谈会、走访学校、个别访谈等方式进行,具体要求如下:
 1. 一个市州重点检查两个县(市、区),其中必须包括一个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行动计划试点县。
 2. 自查由各市、州教育局负责。市(州)教育局要按照检查内容开展自查。
 3. 每个县重点检查三所学校,其中一般普通高中一所、农村初中、小学各一所。
 4.各市教育局按规定用Excel电子表格统一填写表1-表5,4月2日前,表1、2传至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表3、4、5传至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分组情况
 检查时间为3月29日至4月2日,具体事宜由被检查市、州与各小组组长联系确定。
第一组 武汉、恩施           方向荣 政策法规处处长
第二组 十堰、襄樊           邴俊英 督导办主任
第三组 随州、孝感、仙桃       志 办公室调研员
第四组 黄石、咸宁           李玉梅 财务处副处长
第五组 鄂州、黄冈           姜贵君 体卫艺处副处长
第六组 宜昌、荆州           张心华 监察室副主任
第七组  荆门、天门、潜江     王 强 基教处副处长
 
附件:
1.2010年春季中小学学生入学情况统计表
2.2010年春季残疾学生入学情况统计表
3.200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落实情况统计表
4.2010年春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提供教科书落实情况统计表
5.2009年普通公办高中学生资助工作落实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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