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部分家长和学生来电询问市教育局是否曾致电告知将退还其教育相关学杂费。对此,市教育局已做出详细的回复:一,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杂费的政策,我省是从2007年春季学期开始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从2008年秋季学期开始全部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此前所交学杂费绝无退费之说。二,有关教育信息,一般均是由教育局首先通知到学校,学校再直接通知学生,不存在教育局直接打电话给家长或学生的做法。三,我局从未曾与家长或学生直接联系过,承诺退还其教育相关费用。所以,希望家长和学生提高警惕,不要轻信谣言,以防上当受骗。如有问题,可直接拨打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0713-8811757,或者点击黄冈教育信息网“学生资助”栏查看相关信息。
作者:郝美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