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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网络接入及分摊省教育信息网信息流量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4年12月28日  浏览次数:   来源:本站原创

文章摘要: 关于黄冈教育信息网网络接入及分摊<?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省教育信息网信息流量费的通知 各县市区电教站(办、馆、台),各有关中小学: 随着我市“校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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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网络接入及分摊省教育信息网信息流量费

关于黄冈教育信息网网络接入及分摊

省教育信息网信息流量费的通知

各县市区电教站(办、馆、台),各有关中小学:

随着我市“校校通”工程的不断深入,全市教育单位按照市装备电教办公室的要求正在积极开展网络接入工作。为了更好地解决2005年全市教育信息网的运维问题,根据省教育信息化发展中心《关于湖北教育信息网主干传输光纤租用及流量费分摊问题的通知》(鄂教信【2004】31号)的精神,现将我市教育信息网网络接入及分摊省教育信息网光纤租用和信息流量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全市各教育单位必须按市教育局统一要求,做好教育信息网接入工作,实现“校校通”。各学校和单位接入时,原则上都要采用光纤进行接入,条件太差、位置太偏僻的农村学校可以考虑采用ADSL方式进行接入,但要严格控制,并上报市装备电教办公室。

二、根据省教育信息化发展中心关于分摊省教育信息网光纤租用及信息流量费的通知精神,我市具体分摊标准如下:

1、未建网络中心的县市区每接入一个教育单位,每月应向市装备电教办公室(市教育网络中心)缴纳光纤租用及信息流量费120元,ADSL方式接入学校每月50元。

2、已建网络中心的县市区每接入一个教育单位,每月应向市装备电教办公室(市教育网络中心)缴纳信息流量费100元,ADSL方式接入学校每月50元。

三、 光纤租用及信息流量费以县市区为单位,每半年与市装备电教办公室结算一次。

四、 请各县市区电教站(办、馆、台)尽快将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向所在县市区教育局汇报,积极争取教育局领导的支持和重视,争取当地教育局对县市区网络中心的运维支出列入预算。同时,应加大教育信息网的宣传和接入力度,充分发挥教育信息网的使用效益,解决教育信息网相关运行费。

附:省教育信息化发展中心《关于湖北教育信息网主干传输光纤租用及流量费分摊问题的通知》

00四年十二月二十日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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