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民办教育工作总结
湖北省黄冈市教育局
2004年12月
我市民办教育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市教育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教育局各科室的大力支持下,在已圆满完成各项工作后,经省民协专家组和市政府督导室民办学校办学水平综合督评专家的严格评估检查认定,我市的民办教育实现了持续健康发展。
全市认真贯彻《民办教育促进法》,在新增因素方面做文章。2004年新批民办学校共计85所,比去年97所增长87.63%。目前,全市己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的各类民办教育机构共有182所,占全市学校总数2591所的7.02%(全省1.3%,全国4%,美国16.7%,日本25.4%)。其中学历教育学校59所:民办高校1所,民办中专5所,高中18所,初中19所,小学16所(其中民办基础教育学校约占全省的20%,全省基础教育民办学校270所)。全市民办学校教职工7783人,民办教育资产7.54亿元(其中2004年投入1.28亿元,见附件),通过吸引民间资本举办市直民办学校,完成市教育局招商引资任务450 万元(已通过市财政局验资)。我市民办教育的办学范围已从成人教育向基础教育、幼儿教育和职业教育延伸,多层次、多形式、多规格、多渠道的社会力量办学体系正在形成,民办教育已成为我市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民办教育的发展,已成为我市经济和教育新的发展点,受到关注。民办学校在服务中自身也得到了较大发展,而且表现出强劲的发展势头,我市千人以上的民办学校已有13所。近年来,还涌现了一批窗口式民办学校,如蕲春县益才高级中学、麻城市博达学校、武穴市百汇学校、黄梅县华宁中学、浠水创新学校、黄冈市代代红幼儿园等一批投入大、管理严、效益好的民办教育机构,得到了各级政府和社会的充分肯定和广泛认同,有3所学校受到省的表彰,其中2所学校推荐国家表彰。
“梅花香自苦寒来”,发展民办教育的道路崎岖坎坷,我市克难奋进,念好“三字经”,走活一盘棋,围绕一个“变”字,突出一个“实”字,落实一个“规”字,坚持科学发展观,着力发展民办教育,在短短的几年时间,使我市的民办教育从小到大,从弱到强,实现了持续稳步健康发展。
一、围绕一个“变”字,强化认识提高
改变对民办教育认识就是对民办教育最大的支持。其中改变对待民办教育看法和打破由政府包办教育的一统格局的观念,又至关重要。我市领导抓,抓领导,逐步形成共识。
1.领导高度重视。民办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是我市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大力支持和鼓励,全力促进健康发展。对发展民办教育重要性的认识,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的办事日程中经常得到体现和印证。我市始终把民办教育事业的发展与黄冈市的社会、政治和经济的发展放在一起,整体思考,统筹规划。在黄冈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十五规划中,明确载明黄冈市的民办教育要达到10%的比例;在2004年全市教育工作会上,鼓励和支持民办教育成为重要内容;在教师节表彰中,民办教育占有一定的比例;结合招商引资,市委和市政府领导特别关注出台优惠政策发展民办教育,对直接引资者,由政府颁发引资额千分之一的奖励;市人大和市政协每年都有关于发展民办教育的议案和提案,并进行专题调研和督办,为政府发展民办教育积极建言献策;在对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的年度考评中,我市民办教育被纳入考核内容,进行量化打分,用实力作证,强化认识提高。
2.教育部门全力促进。民办教育应不应该发展,应该如何发展,至今乃是教育界的热门话题。市教育局十分注重发挥主管部门的先导作用,全力支持发展民办教育。
⑴分析对比强化认识。我们黄冈市是穷经济办大教育,进入新世纪以来,面临着种种挑战。一方面在全省乃至全国已有一定名气的黄冈教育自身发展难以为继,另一方面又面临新课改、信息化和素质教育呼唤教育持续甚至加速发展的挑战;一方面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实施和经济发展战略的推进,黄冈人口快速下降和居民向城镇转移,普九教育乡、村普遍建起的教学楼,随着学校调整出现大量闲置,另一方面黄冈教育面临打工经济的发展,需要新建的寄宿制学校的挑战;一方面民办教师问题刚刚解决,农村教师不足,基础教育面临教师老龄化问题和基础教育特别是初中辍学加剧,普九成果巩固面临考验的同时,另一方面又面临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追求,不同经济层面的市民对教育需求的选择和普及高中教育的挑战;一方面教育需要进一步加大投入,但政府已竭尽全力,穷经济难以支撑,特别是在黄冈11个县市中有6个县市是国家级贫困县,县域经济满足不了教育的这一需求,省市县一齐呼唤和努力,竭力保教师工资、保运转的时候,另一方面基础教育办学体制实行新的改革,由过去人民办教育改为政府办,教育全面实行一费制管理的挑战,等等。同时教育自身面临体制改革的浪潮冲击,教育的计划经济运行模式还能维持多久,教育发展呼唤养事为主,而现实的问题是必须以养人为主。教育的改革和发展,与转型期的社会和市场经济全面推进面临的矛盾错综复杂,新老矛盾一起涌现。现实问题是黄冈教育必须激流勇进,我们黄冈教育没有别的选择,必须面向新时期,面临新问题,实现新发展。认识的改变不是以理性的分析自我解嘲,更不是以掷地有声地的推脱理由转移责任自寻退路,而是自加压力,自谋发展,挑战自我。通过对形势和任务的分析,我们更加坚定了发展民办教育的决心,在坚持政府主渠道投入的同时,我市抓住《民办教育促进法》颁布实施的机遇,大力支持发展民办教育,全力打造民办教育新的航空母舰加入黄冈教育群体,利用民间资金,注入新的活力,重塑黄冈教育新形象。我们努力促进民办教育与公办教育的协调发展,着力强化认识提高。并以自身行动影响社会,展开强大的舆论攻势,制造有利舆论营造民办教育发展的新环境。
⑵用事实作证明。群众看实际,讲实效,重实惠。我们用事实说话,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注教育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我们结合发展民办教育加以解决,并用典型事例反复作舆论宣传,赢得主动。
一是民办学校的发展,增加了教育投入,盘活了教育闲置资源,促进了教育事业的发展。近几年,民办教育资产已增加到7.54亿元。其中全市高中阶段发展起来的5所中专,18所高中,全部是民间投入举办的民办学校;增加了一所民办高校:楚天欧亚商学院,是全省唯一办在地市州的民办高校。民办教育己成了黄冈教育新的发展点,亮点。随着基础教育办学的布局调整,公办学校逐年减少,以前“普九”负债建成的校舍大量闲置,黄冈市因“普九”形成的债务尚有近6亿元。这成了教育不和谐的音符。我市根据地方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的需要,利用在城镇闲置的教育资源,通过吸引民间投入,改成寄宿制民办学校,受益非浅。这种举措,完全符合《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04]26号文件)关于发展民办教育的精神。例如黄梅县一中搬迁后,旧址教育闲置资源估价1200万元,黄梅县政府公开招标,结果由深圳人出资2215万元中标,举办民办黄梅县晋梅中学,扩大了教育资源。这笔转让费又用于黄梅县一中新校偿还债务,一举两得,皆大欢喜。全市盘活教育闲置资源共计1.5亿元。
二是民办学校的发展,适应了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特别是择校生和打工经济培养留守学生的需要,有利于解决“普九”辍学问题。经济体制改革,农民进城,国企职工下岗,我市打工经济比较发达,下岗职工子女、留守子女和流动子女等衍生的教育矛盾纷纭复杂问题,尤为突出,这无疑对政府的教育执政能力是个考验。这些棘手问题在发展民办教育中得以缓解。我市针对打工经济留守子女和流动子女教育方面举办的民办学校,占全市民办学校的60%。为黄冈市100万在外打工人员免除了后顾之忧。我市民办学校全部对社会开放办学,有利于弥补政府投入不足和城镇公办学校发展不够。例如,过去黄州城区秋季新学期开学,市、区两级政府要花很大气力来频繁接待大型企业和外来经商人口子女入学难、入园难的上访人员,这尽管政府出面,协调学校降低借读费和指定学校就读,政府尽力了,但群众仍不满意。自从发展了民办学校,这些情况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不是学生家长找学校,而是民办学校找学生家长,有一位民办学校的校长还主动提几斤猪肉看望家长,动员学生读他们学校。
三是民办学校的发展对公办学校的管理有促进作用,增强了公办学校教师的责任心和使命感,使他们感到了压力,振作精神应对挑战。受“一费制”的影响,加上民办学校灵活的办学体制和周到的服务,近几年来,民办学校不断受到择校生家长的欢迎,生源向民办学校流动。公办学校生源减少,校补工资难以兑现。他们便纷纷采取对策,一改皇帝女儿不愁嫁的心态,主动服务,增强了教师的责任心,教育教学比过去更认真了,并且他们也搞车辆接送,受到家长欢迎。例如,我市黄州区农村学校学生上学半径超过5里路,民办学校见缝插针,安排车辆接送,学校有开水免费供应,在校进餐不收搭伙费等等,安全卫生、服务热情周到,受到家长欢迎,生源向民办学校流动。例如黄州区新河片区,拆销了20公里长居民区的4所小学,全部集并到初中办学,增强了师资和办学实力,提高了教育教学质量,他们也搞车辆接送,受到家长欢迎。这样竞争的结果最终是方便了学生,提高了教育教学质量。
四是民办学校的发展,有利于高中“三限”问题的缓解。教育优质资源特别是优质高中,本应体现教育的公平性,高中“三限”是一种调节问题,但很难做到。我市因为引进优质民办高中,这个问题有所缓解。有一个县前年新批一所民办高中,学费每生每年八千元,小班教学,低价高质,使公办高中感到了压力。当地公办高中的择校费当即从三万元降低到九千元,将班额也大幅度降低了。这使正为择校苦恼的群众脸上“多云转晴”,他们交口称赞说,这真是“三个代表”。
五是民办学校的发展,有利于优质教育资源的扩大。民办学校的优质优价、灵活的办学体制和办学优惠政策,有利于吸引包括公办学校在内的民间资本的投入办学。其中私营业主投入黄冈民办教育,其积极性经久不衰。例如张华宁先生是投入黄冈民办教育的先行者,2001年,他利用在新加坡和武汉建筑装璜经营的收入,自主投资三千多万元巨款回报家乡,举办民办黄梅县华宁中学,也是全市第一所民办高中,影响很大。至今投入二千多万元来黄冈举办民办教育的民间老板有10多位。与此同时,有45所公办学校参与举办民办学校,其中象麻城华英学校(麻城市一中参与)、罗田育英学校(罗田县一中参与)、黄冈菱湖高中(黄冈林校参与)、浠水博文学校(浠水一中参与),吸引民间投资较大,其规模都在千人以上。公办学校的参与扩展了优质教育资源,除此外,目前最大的好处,就是为公办学校体制改革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并且保留了一批优质教师不至流走或流失。
这样的事例很多,我们借此广泛宣传,乐此不疲,使得民办教育的发展趋势与办学理念慢慢地为大家所接受,赢得了政府、教育和社会各界以及广大家长的理解和认同,更坚定了我们发展民办教育的信心和决心。
3.县市区积极运作。各县市区积极响应号召,支持发展民办教育的态度积极。黄梅县委县政府坚持走市场经济的道路坚定不移。该县对民办学校的支持,采取一校一议的办法,有利于优质民办教育的培植与发展。该县结合县情发展民办教育的决心大,政策配套,效果好。在2004年全市教育工作会上,该县的县长陈新武专门作了支持发展民办教育的经验交流,在全市振动很大。该县副书记曾少良经常为民办学校的发展出谋划策,深入学校解决具体问题,在民办学校中有口皆碑。
正如省教育厅路刚厅长所肯定的那样,黄冈的民办教育之所以发展得好,主要有三点:一是因为经济欠发达逼出来的;二是黄冈市领导的重视;三是黄冈有着优质的教育资源。由于民办教育在黄冈获得了生存和发展的肥沃土壤,过去曾对民办教育不利的“三论”(即赢利论、冲击论、多余论),在黄冈市越来越没有市场,有利于民办教育发展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目前正在形成。
二、突出一个“实”字,加大支持力度
民办教育与公办教育是同一辆战车的两轮。如何驱动民办教育的这个车轮,关键在一个“实”字上,多为民办教育办实事,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出台优惠政策,促进发展才是硬道理,这是我们对发展民办教育不懈追求的指导思想。
1.制定地方性法规。以实际行动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全市有麻城市、黄梅县、蕲春县、罗田县、红安县、武穴市、团风县等7个县市,分别制定了支持民办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对发展民办教育起到了强有力的支持作用。麻城市率先出台文件,在民办学校用地、师资、职称评定、招生、信贷、税收等方面,为支持民办教育发展制定了9条优惠政策,并重在落实。
在黄冈市,民办学校投资办学享受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享受与公办教育同等待遇。在11个县市中,有9个县招商引资兴办民办教育投入大,效果好,其中麻城、黄梅和浠水3个县市招商引资投入举办民办教育的资金,今年分别超过二千万元。同时,民办学校还享受“三优先”:民办学校教师评职优先,符合条件的给予评定相应职称;民办学校招生优先,一般民办学校自主招生,不受地域限制,优质民办学校实行择优招生;使用教师优先,建立公办教师到民办学校任教合理的流动机制,民办学校选中的公办教师,只要本人愿意,优先满足民办学校挑选。
我市发展民办教育不够平衡,但已全面开花结果。红安县委、县政府对发展民办教育十分关注,在支持民办教育发展的意见中,这个县注重因地制宜,在盘活教育闲置资源上做文章,发展民办教育的态度坚决,不甘落后,促成了民办红安县光明学校的创办,实现了红安县民办教育零的突破,扫除了黄冈市发展民办教育的空白县。
2.教育部门抓落实。制约民办教育的问题很多,作为教育主管部门,我们充分发挥主导作用,管理与协调到位,着力攻克瓶颈问题。
⑴成立机构,明确职能。市政府成立了“黄冈市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公室(简称‘社管办’)”,设在市教育局,是单设机构,与市教育局社管办合署办公,配备了专职人员。我市对民办教育的管理办法,总起来说是资格管理归口,业务管理分流。为了明确职能,加强协调配合,我局颁发了《关于加强社会力量办学审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黄教成〔2000〕1号文件)和《关于加强全市民办学校管理工作的通知》(黄教办〔2002〕9号文件),按照市教育局分工,有关教育、教学、教研、教育技术装备和教师等业务管理,由有关业务科室负责分类指导。由办公室、市政府督导室、工会、计划财务科、基础教育科、体卫艺科、教师管理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教育考试院、电教装备办和教育局招商办公室等科室的协调配合,今年我市民办教育较好地参加和开展了各种教育教学活动。如市政府督导室组织对全市民办教育办学水平综合督导评估;市教育局与食品卫生监督局联合组织,开展对包括民办学校在内的学校食品饮水卫生专项检查;市教育局综治办组织的对包括民办学校在内的学校周边环境和治安工作专项检查;市政府督导室、计划财务科、基础教育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电教装备办的专业人员配合,参与对民办学校的办学资格评估和对批准筹建设立的民办学校开展专项检查等,均取得较好的效果。
⑵克服困难,全力攻坚。制约民办教育办学的问题很多,除了认识问题和经费及有关政策问题外,直接相关的还有招生、师资等问题。在这些问题上我市除了与公办学校一视同仁外,还另有优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招生和升学支持力度大。民办学校招生不受地域限制的政策得到很好的落实,民办学校完全实现了自主招生。在公办重点高中招生名额中同等条件优先民办学校。黄冈中学自主命题阅卷,每年面向社会招收120名高中实验班学生,今年我市民办初中有20人学生被录取,其中在民办麻城博达学校一所学校录取10名,并予以确保。
二是师资支持。师资问题,这是困扰民办学校的瓶颈问题之一。据悉,全国民办学校的师资三分之二靠离退休教师支撑,而我市的民办学校教师三分之二是中青年教师,其中大部分是公办教师。目前我市普遍建立公办教师到民办学校任教的合理流动机制。今年我市在解决民办教师的问题以后,局部出现教师缺编的情况,有人提出要清理在本市的民办学校任教的公办教师回原校任教,我局从实际出发,认为民办教育也是本市的教育,民办教育也需要教师,在本市民办学校任教的公办教师与到外地的要区别对待,在本市任教的应予以确保。结果在本市民办学校任教的公办教师没有退回原校,维持了民办学校的正常运转。目前我市普遍建立起了公办教师到民办学校任教的流动机制,其办法主要有以下3种:
适应需要型。由民办学校提出选聘公办教师名单,由公办教师本人与所在的县市区教育局签订到民办学校任教协议,保留其公办教师资格,停发财政工资,由民办学校发放工资。麻城市、武穴市、罗田县、团风县、红安县、蕲春县采用的是这种管理办法。其中麻城市民办学校发展快,需要的教师数量多,矛盾突出。例如麻城博达学校在校学生有2700多人,是目前我市乃至湖北省最大的基础教育阶段的民办学校,该校除向社会招聘了教师外,还主要选聘了麻城市公办学校260多名教师,麻城市态度明确,今年仍然留在该校任教,予以确保。
主动服务型。黄梅县、英山县采用了这种管理办法。黄梅县政府和教育部门将公办教师和民办教师纳入统一管理,根据民办学校的发展状况,主动帮助民办学校解决师资问题,尽量满足需要,在这个县举办民办学校,投资越大,供给的师资比例就越大。他们实行了“三不变,一恢复”的优惠政策,即公办学校教师到民办学校任教“财供渠道不变、公办教师身份不变、调资晋级不变,退休回公办学校后,恢复财供经费”。个别情况还由财政继续发放工资,满足民办学校需要。例如,一所民办中学兼并了黄梅县四中,原黄梅县四中教师愿意到民办中学任教的,其工资继续由财政供给,如数拨付,另外由民办中学增发校补工资和校龄工资。民办英山县青华中学急需校长。英山县教育局主动委选派公办英山县石镇中学书记、特级教师谭建华担任民办英山县青华中学校长,其工资继续由财政供应,由民办学校发给校补工资。
缴费管理型。公办学校教师在本县民办学校任教,保留其公办教师资格,停发财政供给工资,由民办学校发放工资。浠水县和黄冈市黄州区采取的是这种管理办法。浠水县兴办民办教育形成了一种独特的态势,由浠水县人在全国各地举办的民办学校有60多所。因此,教师矛盾突出,外出任教的公办教师超过700人。该县根据民办教育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管理,对未到退休年龄的教师,到外地任教的,限期回县任教;到市内其他地方任教的公办学校教师,每人每年收取3000元的管理费,保留其公办教师资格,管理费由县教育局政工科收取,用于选聘教师的工资;在本县民办学校任教的公办教师可以有序合理流动。黄冈市黄州区规定,公办学校教师到民办学校任教,停发财政工资,由民办学校发给工资,收取教师本人财政供给工资的一半作为管理费,用于选聘教师的工资,保留其公办教师资格。这些办法,从实际出发,均有利于建立公办教师到民办学校任教的合理流动机制,得到政府的肯定,受到民办学校及学生家长的欢迎。
三是表彰鼓励。民办学校的办学状况如何,这是政府、教育、社会,特别是民办学校的学生家长密切关注的问题。我市结合民办学校办学状况和年检工作总结,每年对民办学校的办学资格状况进行评定,对发展状况好,代表全市民办教育发展方向的民办学校,由市教育局颁发铜牌,予以奖励,并在每年春秋两季招生期间,与新批民办学校同期进行公告,这有利于增进了解,接受监督,便于招生,支持民办学校办学。
三、落实一个“规”字,促进健康发展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市实现了民办教育持续健康稳步发展,关键是落实了一个“规”字,不断加强了对我市民办教育的管理。我市针对管理民办教育的实际需要,不断研究性地开展工作,采取积极稳妥的办法应对挑战,坚持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自有民办学校以来,至今没有发生大的事故。在管理操作上,其主要作法是:
1.严把审批关。对民间申办民办学校办学资格,我们坚持“按程序受理,按条件审批”的办法进行严格把关。我市实行“三三制”把关好入门关(即“三高”:高投入、高标准、高质量;“三个一票否决”:无自有办学场所、无固定投入、未交风险保证金),确保办学有实力,能够形成优质教育资源。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对审批民办学校实行“六独立”的条件要求,我市按照办事规律设定了七项程序:咨询—申请—验资—评估—审批—发证—公告。我市在所审批民办学校办学资格中,坚持实行办事机构和决策机构的阳光操作,办事机构不越权,决策机构不代办,决策科学。同时,依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按照《行政许可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规定,受理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和县市区教育局审批的民办学校备案。
2.有效监控。如何降低政府审批和管理民办学校的风险,这是我市长期管理民办教育的重要内容。我们尤其是在风险防范上进行了一些探索。我市坚持以正面引导为主,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对民办学校的办学行为进行全程关注,实行有效监控。
一是设立招生监督电话。在学校招生广告上要求标明各级社管办电话号码作为招生咨询和监督电话。发现问题能及时纠正。
二是委派会计。对发展规模较大的民办学校,由教育局委派会计进驻学校,帮助规范财务管理和监督使用办学经费,确保办学经费正常使用,杜绝抽逃办学资金的恶性事件发生。这项工作已在浠水县试点,目前运转正常。
三是清理整顿。我市突出政府行为,按民办教育的“十六方针”依法行政,强化教育行政执法,对停办的民办学校,协助做好善后事宜,进行清资核产,分流教师和学生,不至造成损害,酿成祸端。对社会擅自举办的民办学校,在保护就读学生的合法权益的前提下,依法打击非法办学。我市自有民办学校以来,已处理多起非法办学事件,收效很好。例如,2002年,市区同时出现5所未经批准擅自设立的民办小学,引起市政府高度重视,由分管市长牵头,秘书长带队,集中教育、民政、财政、物价、房管、公安、司法、交通、城管、监察等13个局级单位进行联合执法,结果4所停办,1所获批筹设,妥善解决并平息了这一乱办学事件。去年,团风县对学前教育进行了全方位地清理整顿,为了防止教育部所通报外地的幼儿园死伤幼儿事件在本地重演,他们根据教育部和省市教育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通过教育行政执法,对个别“钉子户”诉诸法律,有效地规范了该县的学前教育的办学行为,使民间乱办学前教育机构的势头得到有效的遏制。今年浠水县依法取缔了2所非法办学机构,有效地保护了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受到市民的欢迎。市教育局对全市每年存续和新批的民办学校通过文件、新闻媒体和黄冈教育信息网进行公告。以此保护合法办学,鼓励优质办学,打击非法办学。
四是执行风险金制度。我市按省教育厅鄂教发[2000]78号文件,由各县市区根据县域经济状况,确定民办学校办学风险金的专户存储额度。
五是资格检查。民办学校的办学资格管理是一个动态过程,不能只批不管或以评代管,其办学隐患在办学过程中客观存在,我们决不能坐等事故滋生。我市根据现代管理服务为主的特点,主动服务,争取主动,对“六独立”办学条件,每年进行一次核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与此同时对各县市的民办教育管理工作状况进行检查,促使县市强化对民办学校的支持和管理,并将民办教育的管理和发展作为民办教育先进县市的评选内容进行考核量化打分。对民办教育发生恶性事件受到省以上媒体曝光的县市,在评选民办教育先进县市时实行一票否决。
我市的民办教育,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也积累了一些经验,但是,我们仍然感觉到民办学校发展得还不够,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问题,有些甚至是成绩与问题同在,亟待研究解决。目前,我市的民办教育已纳入行政许可项目,民办教育涉及到的许多问题,目前虽然还没有相应的法规性文件,但是我们不等不靠,积极工作,争取主动。希望通过我们的艰辛努力,促进社会力量办学继续成为我市经济、社会和教育新的增长点,使全市民办教育继续实现持续稳步健康发展。
附件:《黄冈市2004年社会力量办学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