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对县市党政领导年度考核
列进“支持发展民办教育”内容
《民办教育促进法》颁布以来,民办教育在我市己实现了持续健康发展,并成为我市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2004年全市新批民办学校共计85所,比去年增长87.63%。目前,己办理《办学许可证》的各类民办教育机构共有182所,占全市学校总数2591所的7.02%,全市民办学校教职工7783人,民办教育资产7.54亿元(其中2004年民间资本投入民办教育1.28亿元),全市民办教育的办学范围已从成人教育向基础教育、幼儿教育和职业教育延伸,多层次、多形式、多规格、多渠道的社会力量办学体系正在形成,民办教育的发展,已成为我市经济和教育新的发展点。我市已出台多种支持民办教育文件,注重从制度上确保《民办教育促进法》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民办教育,认为民办教育与公办教育一样都是社会主义教育的教育,因此,发展好管理好民办教育同样是政府的职能。为了促使民办教育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实现良性互动,最近,我市将促进民办教育发展列进市委市政府对县市区党政领导年度的考核内容。 其考核共有5项内容,教育责任目标考核是其中一项。教育责任目标主要考核领导重视、依法治教、管理体制、教育经费、收费行为、学校安全、教师队伍、素质教育等8项内容。“支持发展民办教育”列进“依法治教”目标项目,其项目指标有3条,权重10分。邱俊武 200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