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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梅县民办教育发言材料

发布时间:2005年02月24日  浏览次数:   来源:自创

文章摘要: 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推进民办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黄梅县人民政府 新年伊始,市委、市政府在我县召开全市民办教育工作现场会,这既是对我县民办教育事业的支持和鼓励,也是对我县整个教育事业的深切关心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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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民办教育


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
推进民办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黄梅县人民政府

新年伊始,市委、市政府在我县召开全市民办教育工作现场会,这既是对我县民办教育事业的支持和鼓励,也是对我县整个教育事业的深切关心和厚爱。我县是农业大县,地方可用财力十分有限,投入不足已经成为制约我县教育事业发展的“瓶颈”。为弥补教育经费不足,减轻政府投入压力,满足人们群众对各类教育的需求,我们在坚持政府主渠道投入的同时,以《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为指导,努力营造良好的招商环境,致力打造“信用黄梅”、建设“平安黄梅”,促进了我县民办教育事业的长足发展。
到目前为止,全县共有民办教育机构16所,其中高级中学2所(申报筹设1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1所,初级中学7所,小学3所(申报筹设2所),幼儿园3所,在校学生达7420人,教职工569人,共投入建校资金达8595万元,校园占地面积达468亩,建筑总面积达111158平方米。我县的民办教育已从成人教育向基础教育、幼儿教育和职业教育延伸,多层次、多形式、多规模、多渠道的社会力量办学体系正在逐步形成,并成为我县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得到了社会认可和赞许。我们的主要作法是:
一、领导重视,大员上阵抓发展
民办教育事业属公益性事业,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发展民办教育,始终把民办教育事业发展与县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统筹规划,并作为全县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一是主要领导亲自抓。在《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的第一年,全县召开专门会议,学习贯彻《民办教育促进法》,并积极进行落实。在华宁高中的筹设和兼并县第四高级中学过程中,县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并召开专题会议,形成专题纪要。为完善晋梅中学办学体制,2004年6月份,县委书记黄奏球在县政协会议室召开县“四大家”主要领导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在晋梅中学整体出让过程中,县长陈新武亲自与投资方洽谈办学事宜,签订办学协议。在处理民办学校建设初期的矛盾和问题上,县委、县政府多次召开由有关部门参加的协调会或现场办公会,及时地化解矛盾,解决困难,不留后患。县委分管副书记曾少良经常深入到民办学校调查研究,帮助解决具体问题。为加快发展我县民办教育,去年“五一”长假期间,副县长华小明与县教育局负责人一起赴温州乐清市招商引资,各位领导刚才参观的国际育才高级中学就是上次赴温州招商的成果。二是主管部门全力抓。教育主管部门把发展民办教育纳入了办学日程。县教育局对发展民办教育认识到位,行动迅速,措施得力。每学期定期研究民办教育工作,并把民办教育工作纳入统一管理,做到统一布置、统一检查、统一考核、统一表彰。为解决民办学校的师资力量不足的困难,帮助他们搞好内部管理、提高办学水平,县教育局主要负责人经常与民办学校的法人代表和校长们交心谈心,研究对策。不遗余力地支持和帮助,有力地促进了我县民办教育事业的发展。三是成立机构具体抓。根据我县社会力量办学数量多、办学层次复杂、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的实际,县政府批准成立了黄梅县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公室,对民办教育发展进行规划、引导、管理和服务。县社会力量办学办公室现有工作人员2人,并落实了专门的办公经费。
二、多法并举,优化环境抓扶持
民办教育的发展,需要良好的外部环境。为此,我们采取多种措施,努力营造良好的民办教育发展环境。一是政策倾斜。为了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发展,我县制订了一系列扶持和发展民办教育的政策,出台了《关于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发展的若干规定》。文件规定:允许热心民办教育事业的社会各界人士以股份制的形式筹措办学资金,允许出售现有薄弱的公办学校和利用公办学校闲置的校园发展民办教育,允许民办学校兼并国办学校,允许社会力量办学的举办者在注意社会效益的同时,获得合理的经济回报;对民办学校用于教学和改善师生生活的建设用地,除享受公办学校同等待遇外,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免征、减征或缓征水电增容费、城市建设配套费、防空费、劳动合同鉴定费、水土流失治理费、土地管理费以及墙体办、装饰办、散装办等单位收取的相关费用;对进入民办学校工作的公办教师实行“三不变、一恢复”的政策,即公办教师在民办学校工作期间,公办教师的身份不变,财政供给身份不变,调资晋级、评先评优不变,公办教师在民办学校退休后,恢复其财政供给经费;民办学校招生计划、注册学籍、办理转学手续实行“三优先”等等。这些政策的出台并落实,促进了民办教育的发展。全县现有179名公办教师在民办学校任教,共为民办学校减免出让及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各种税费500万元以上。二是全程服务。对投资额在600万元以上的民办学校,由教育局指派一名副局长驻校服务。投资方需要办理的各种证件、手续,均由引资单位和教育局共同负责办理和落实。县内所有单位进入民办学校开展工作,须经教育局驻校领导同意。对民办学校在办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优先研究、优先解决。仅2004年,县政府先后4次召开有关部门会议,专题研究和解决民办学校具体问题,并印发会议纪要四期。纪要规定,各部门向民办学校收取的规费,能免的则免,不能免的按最低标准的50%收取并实行整体打包,由财政局一家收取再行分解。三是挂牌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民办学校正常工作和教学秩序。未经县政府批准,任何单位不准随意查封、冻结民办学校的财产和帐户。严禁向民办学校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我县民办教育发展的实践表明,各种优惠政策的制订,解决了民办学校发展中的许多难题,调动了社会各界投资民办教育的积极性,为建立多元化办学体制,多元化投入机制,多元化办学模式奠定了良好的发展基础。
三、严把“三关”,依法管理抓规范
我县在对民办教育积极鼓励、大力扶持的同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加强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做到严把“三关”。一是严把办学审批关。在民办学校审批上,我们实行“三个一票否决”,即在城区和乡镇所在地筹设的中小学校硬件投入不得少于100万元,其他地区不得少于50万元,幼儿园不得少于20万元,否则,实行一票否决;对办学校舍、场地不符合设置要求的实行一票否决;对学校安全、卫生不符合设置要求的实行一票否决。在审批过程中,我们既注重办学条件、师资水平、经费投入等“硬件”的审核,又注重办学方向、办学理念、校长素质等“软件”的考察。对不具备设置要求、布局不合理的申办对象,不予审批,不发放办学许可证。可以这样说,我县现已审批的十多所民办学校无一所假民办,而且办一所成一所,学校面貌年年有变化、年年有发展。二是严把收费管理和广告审查关。要求各民办学校都要成立董事会或理事会,并依据法规制订章程报审批机关批准,学校董事会或理事会直接管理学校的财产和财务。对学校的收费管理按照“以支定收、略有结余、促进发展”的原则,由学校自定项目和标准,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报物价部门备案。民办学校的一切收入必须用于办学,不得挪作它用,并接受教育主管部门的监督。在招生广告的审查上,严禁不实广告和欺骗性广告,依法维护办学单位、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三是实行年检制度和严把督导评估关。几年来,我们科学地制订社会力量办学评估指标体系,建立民办学校年检制度和教育督导评估制度,做到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年终检查与考核评估相结合,并将考核结果在新闻媒体上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促使民办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提高了教育质量。
四、面向市场,与时俱进抓创新
民办教育的兴起与发展是市场经济的必然产物,是教育体制创新的必然结果。民办教育之花只有深深地扎根于市场的沃土,才能越开越鲜艳。一是创新办学体制,实现投入主体多元化。采取出让、兼并、入股、租赁等多种形式盘活闲置资产、吸纳社会资金发展民办教育。2004年4月份,我们成功地引进深圳宏达棉花公司吕月珍女士投资600多万元,收购和改造县理工学校西校区,创办育才实验学校。2004年6月份,浙江乐清市郑绿岗先生投资550万元收购我县黄梅镇中学,计划总投资5000万元创办黄梅国际育才高级中学,目前学校建设紧锣密鼓,三栋60间教室、科技楼、办公楼、学生宿舍楼、厨房等基建项目计划在2005年5月底前交付使用,目前该校到位资金已达1500万元。2004年8月份原晋梅中学通过竞标的方式被深圳老板程少华先生以2115万元整体收购,进一步完善了晋梅中学的办学体制,学校共有35个教学班,在校学生达1808人,在校教师达108人。2003年7月份,在县委、县政府的支持下,民办华宁高级中学顺利地兼并了县第四高级中学,开创了我省第一例民办学校兼并公办学校的先河,使该校办学规模达到31个教学班,在校学生1836名,在校教职工144名。二是拓宽招生思路,实现生源社会化。我县民办教育从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教育的需求出发,树立生源就是客户,生源就是生存基础的观念,各校在享有公办学校招生政策的前提下,及时调整招生思路,提出了“五面向”招生方略,即面向全县择优招收部分学生,满足学生家长择校的愿望,并为社会提供优质教育服务;面向全县中小学生招收一些基础差、低子薄的学生,为其提供九年义务教育的机会;面向打工族子女招生,解决外出务工家属子女就学无人管理的矛盾;面向回乡青年招生,以提高其学历层次,缓解就业矛盾,增强其择业实力;面向全省、全国教育薄弱地区招生,吸纳充足生源,盘活学校。由于采取全方位、多角度的招生策略,今年各类民办学校招收新生达3010人,仅兴华中专就在我省鄂西地区招生500余人。三是创新办学模式,民办职校教学管理逐步走向市场化。我县兴华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坚持培养生产经营和管理第一线所需的实用型人才,建立围绕市场办学的议事制度和以市场需求为宗旨的学校管理体系,强化了办学的质量意识和市场意识,形成了以管理促质量、以质量促安置、以安置促招生、以招生促发展的办学机制。多年来该校培养的学生全部得到安置,就业率达100%,取得了学生、家长、社会、用人单位“四满意”的好成效。
我县民办教育的兴起和发展,为政府分了忧,为群众解了难,吸纳了社会闲散资金,扩大了教育的总体规模,拓宽了办学路子。同时,为新时期教育体制改革和完善办学机制作出了有益的探索。但是,我县民办教育事业的发展与兄弟县市比,与领导的要求比,仍有一定的距离。我们将借这次会议的东风,借鉴兄弟县市的先进经验,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要求,进一步优化民办教育发展环境,进一步理顺和规范民办教育管理,努力把我县民办教育事业推上一个新的台阶。2005年1月28日

作者:黄梅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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