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民办教育工作现场会发言材料
大力支持民办教育
依法加强过程管理
麻城市教育局
改革开放以来,我市民办教育事业发展迅速。尤其是颁布实施《民办教育促进法》以及《实施条例》以后,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黄冈市教育局的指导下,我们努力贯彻“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十六字方针,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为重点,以整合教育资源为手段,以提高市民素质为目标,积极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快速、健康发展。截止2004年,全市已审批各级各类民办学校30所,其中幼儿园9所,短期培训学校13所,全日制普通中小学8所(小学2所,初中4所,完中2所),全市民办学校专职教师625人,兼职教师155人,职工510人,在校学生共计9301名,其中:小学生1593人、初中生3913人、高中学生1465人。各级各类民办学校教育设施设备固定资产共计1.08亿元,其中:民办中小学资产9331万余元。华英、博达两校投资均突破3000万元,并以良好的办学质量赢得社会、家长、学生的赞誉,2004年黄冈市三科联赛两校再传捷报:综合一等奖两校合计41人,华英学校荣获团体总分第一,45人荣获综合奖,黄冈市总分前十名中有6人,博达学校荣获团体部分第三名。这些民办学校通过艰苦努力,不断滚动发展,它们与公办学校共同支撑麻城的教育事业,是麻城市社会和经济发展的增长点,是麻城教育事业新的亮点。几年来,我们的主要作法是:
一、政府重视,引资办学
麻城是革命老区,国家级贫困县市。市政府经反复调研,深刻认识到民办教育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穷市办大教育的必由之路。为了促进民办教育的快速、健康发展,相继作出一系列的重要决策。
1、健全管理机构。依照《社会力量办学条例》和省、黄冈市人民政府有关文件精神,于1998年7月,由市政府下发《关于贯彻执行省、黄冈市人民政府加强社会力量办学管理意见的通知》(麻政发[1998]24号),决定在原市教委设立“麻城市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公室”,与成教科合署办公,负责全市社会力量办学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综合协调,明确全市社会力量办学分别由教育和劳动行政部门实施管理,从而使我市社会力量办学步入规范管理的轨道。为了加强管理和规范办学,我局正筹备单设“麻城市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公室”并报批编制(行政或事业),建立专门机构,固定专业人员,为民办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组织保证。
2、印发《麻城市支持民办教育的意见》。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民办教育迎来了良好的发展机遇和拓展空间,为了深化教育体制改革,有效整合教育资源,吸纳社会闲散资金,满足市民教育需求,促进民办教育发展,市政府根据有关法规和《麻城市招商引资优惠办法》等相关政策,由市政府牵头组织了14个市直相关部门进行协调,形成《麻城市支持民办教育的意见》,以麻政函[2002]27号批复下发,该《意见》共9条,涉及民办学校的税、费、用地、教师、招生等方面优惠和支持,使麻城民办教育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民办学校对《意见》内容反映较好,更加增添办学热情,坚定了他们的信心。由于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才有麻城民办教育事业蓬勃发展的今天,现全市各类民办学校引资办学金额达近5600万元。
二、制订规划,共同发展
为了促进公办、民办教育事业的共同发展和普通、职业教育的协调发展,我们根据“一法一条例”和上级深化教育体制改革精神,结合麻城教育实际,确定我市民办教育发展的原则;即:支持培训教育、规范幼儿教育、补充基础教育、发展中等教育、创办高等教育。经过几年的实践证明,这一原则既符合我市教育发展的实际,又具有正确的指导作用。由于政府的扶持、社会的参与,我市民办教育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少到多,从低到高,从弱到强,博达、华英学校独立办学时间只有短短二至三年,两校投资均超过3000万元,虽然起步迟,但起点高,办学规模均超过2000人,其中博达学校在校生2725人,居全省民办学校规模之最,它们被省民协会长朱定昌肯定为全省民办中小学校典范。
民办学校创办与发展同时激励公办学校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有效地促进公办、民办教育的共同发展。
三、严格审批,科学运作
我市民办中小学校的创办是从2002年春开始的。当时严格依照国务院《社会力量办学条例》的要求审批。“一法一条例”的正式实施,为民办教育机构的审批、管理等提供了相应的法规依据。民办教育的形式多样化,我市主要有独资办学、合资办学和公办学校参与办学等形式。为了防止假民办学校出现,防止行政的不作为和乱作为,审批过程中,我局依照法规,在科学布局、投资主体、资质审验、条件达标、师资水平、专班评估等方面积极探索,把握标准,坚持办事和决策的阳光操作,办事机构不越权,决策机构不代办,审批环节关联递进。对申请设立民办学校实行“六独立”条件要求的同时,办事严格遵循12个程序,依次为:咨询——申请——受理——考察——核资——批筹——督导——验资——评估——审批——发证——公告。对达到要求的申报者,按序操作,批准设立,如在地处“二省三县”的张家畈镇批设民办振东学校,有效满足山区人民不同教育需求。该校当年批设,当年招生,现投资300余万元,在校学生345人,黄冈市政府教育督导领导评价为黄冈市农村民办学校的楷模。为山区外出务工人员解决后顾之忧,以实际行动践行“三个代表”。对与“一法一条例”不符的申报者,明确答复不能批筹。如“兴科学校”、“启明学校”,申报校址、举办者均不符合《条例》要求,明确答复不能受理申请。正因为依法行政,几年来,我市民办教育资格与审批以及教育管理从未有上访信件和媒体曝光,确保民办教育的一方安定。
四、明晰产权,理顺关系
名校办民校是民办教育发展过程中的一种创新,是民办教育的一种形式,《实施条例》颁布前,我市已审批7所全日制普通民办中小学,其中华英、英美两所学校分别由市一中、师范投资公助,《实施条例》于4月1日实施后,为了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我局组织两校法人和举办者认真学习,充分认识明晰产权的意义和重要性,在我局的指导下,两校分别提出自己的整改方案。4月6日至5月10日华英学校实行股份制改造,市一中以330万的土地使用权资质参与办学,新体制的华英学校与市一中完全脱钩,整体迁建,9月1日新校开学,一座现代化办学理念、现代化人文建筑、现代化设施装备、现代化教育手段的新型民办学校出现在鄂东红色故里。英美学校经湖北省三德会计师事务所评估验资,市师范以建筑物、设备和土地(21.88亩)净值人民币600万元参与英美学校联合办学。上述两校,通过司法程序明晰学校产权与归属,理顺多年遗留未决的共生关系,两校实现真正的“六独立”。既充分利用国有资产有形价值,又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此项工作在黄冈属于首例,受到省教育厅路钢厅长及黄冈教育局领导的肯定与表彰。
五、依法管理,正确引导
对民办学校我们始终坚持“三个一”的目标,批办一所,建好一所,管好一所。为促进民办教育的健康发展,几年来,在管理和引导上我们主要是坚持以下“五个制度”:
1、实行教育招生广告审批制度。1997年6月,原教委根据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制订并颁布《麻城市教育招生广告管理暂行规定》,在全市宣传和张贴。采取了组织和经济措施制止“乱办学、乱招生、乱广告”,对具有合法资格学校的教育招生广告严格审核,确保教育招生广告的真实性,有效遏制教育招生中虚假情况和不正当竞争的行为。
2、建立幼儿教育评估制度。为了保证民办幼教质量,原教委从1997年秋至今实行幼教质量评估制度,即每年6月上旬或中旬由市社管办组织专班,依照《麻城市社会力量办学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细则》,对具有合法资格的城区民办幼儿园进行综合评估、量化打分,评定等级,其结果下发通报和媒体公告,经过几年的努力和不断完善,有效促进幼教事业的健康发展。
3、实行短训抽查、结业制度。在加强各类短期培训学校常规管理的同时,定期和不定期对短训学校的教学过程、学员理论水平和操作技能进行抽查考核,对合格学员颁发我局统一编号并验印的结业证书;对不合格人数达50%的学校限期整改;对合格率高的学校年终总结表彰,绿岛、良实、教会等电脑培训学校分获黄冈市“先进办学单位”。
4、落实教育教学常规视导制度。教育局各职能科室每学期初、定期深入学校指导工作,尤其是督促执行部颁课时计划、安全等工作,帮助学校制订和完善发展规划,指导各民办学校依法办校、质量立校、特色创校、名师强校、投入兴校、安全保校。要求华英、博达在校园、校舍、校风、校绩上定位于鄂东名校,英美学校定位于打造精品等。经常与各民办学校保持联系,及时解决或协调解决民办学校的具体困难,竭诚为民办学校服务,努力创造良好环境,让每所民办学校做好、做强。
5、严格年检制度。仅2001年以来,我局于每年12月下旬,由教育局领导带队,在自评基础上,通过听、看、查、核、访等方法,重点检查民办中小学贯彻教育方针、改善办学条件、学生学籍管理和学校财务管理,以《湖北省民办学校办学水平督导评估细则》和《湖北省社会力量办学评估检查细则》为依据,组织两个专班对全市民办学校进行年度工作检查,并及时下发通报,其中华英、博达、英美学校为优秀等级,市教育局予以表彰并上报黄冈市教育局表彰。通过年检,总结成绩,找出问题。全市民办中小学校办学思想端正,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办学行为规范,依法依规办学;办学条件良好,设施设备配套;办学水平较高,教育教学质量显示特色;办学效益显著,社会反映良好。同时,也存在执行部颁计划不够严格、办学场地租赁和实验设施资源共享、教师不够稳定等问题。检查组当面分别指导并限期整改,市社管办将不定期复查,有效促进我市民办教育更加快速、健康发展。
教育是人类文明的圣火,民办教育是教育事业的新鲜血液。新的历史时期,我们在市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一法一条例”为依据,积极探索,勇于实践,努力发展各级各类民办学校,修民办教育之渠,引社会资金之水,灌国民素质之田,开科技进步之花,结小康社会之果,为实现麻城民办教育的新跨越,为实现教育强市的宏伟目标作出应有的贡献。 2005年元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