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省直管市、林区教育局、体育局、团委,江汉油田教育实业集团: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实施意见》,推动我省青少年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开展,促进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提高学校体育运动水平,推进学校体育工作的深入发展,迎接全国中学生运动会的召开。经研究,决定举办湖北省第十二届中学生运动会。
本届运动会由省教育厅、省体育局、团省委主办,襄樊市教育局、体育局、团市委承办。运动会设田径、游泳、篮球、足球、乒乓球、武术、毽球共7个项目,比赛时间安排在2011年5月1日至4日进行(游泳比赛时间、地点另行确定)。根据竞赛报名情况部分项目将提前举行。
请承办单位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按照《湖北省第十二届中学生运动会竞赛规程》的要求,积极做好运动会的组织宣传、竞赛策划、人员培训、场地建设、后勤保障等各项筹备工作。各地要以迎接省中学生运动会为契机,深入开展学生阳光体育活动,举办辖区内的中学生运动会,踊跃报名参加各项竞赛,认真做好选拔训练和组团工作,切实加强运动员的资格审查,端正赛风赛纪,共同营造良好的学校体育竞赛的育人环境,把全省中学生运动会开成团结、文明、育人的学校体育盛会。
湖北省教育厅 湖北省体育局 共青团湖北省委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七日